12.8万、8.7万、70万,强劲增长!透过数据感受中国对外开放“加速度”
12.8万、8.7万、70万,强劲增长!透过数据感受中国对外开放“加速度” 时间:2025-04-05 04:53:57
在阶级社会中,法律直接受政治的制约。
利益是法律的原因,法主要规范着利益斗争,法的最高任务是平衡利益。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证券法》第1条,把该法的制定目的概括为规范债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马克思在转向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过程中,是以物质利益问题为转变契机的。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表面上的私人利益实际上却可能恰恰是一种以个体形式表现的公共利益。法律对利益关系的协调,对利益冲突的平衡一般是通过某些基本原则规定和制度设计体现的。(注:Philipp Heck,The Jurisprudence of Interests.转引自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303页。20世纪以来西方法律的社会化倾向,其实就是法律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的一种平衡。
(注:[美]科林斯:《冲突社会学》(纽约,1975年),第89页。我国唐朝曾有过超过30年的债务发生纠纷,保人不在而空有契书,官府即不再受理的规定。如何经由法治达致善治?一方面,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明确不同国家机关的权限,赋权即是一种权力形式的保障,也是一种权力限制。
最终强调的是通过国家权力设立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要讲求维稳行为的原则性和规范性,而不能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功能。因此,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的实质,就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魅力型或卡里斯玛型统治的正当性来源,是神所赐予的某些领袖人物(救世主、先知或英雄)的非凡品质和个人魅力,是对日常性事物的归依、对卡里斯玛(Charisma)的信仰。
只有通过法治化的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才能确保公民权利的实现与公共利益的和谐,才能形成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2009年11月15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发表题为《合力应对挑战,推动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首次强调统筹兼顾,倡导包容性增长。
法治也是解决执政正当性的一个有力论证。作为各行政主体而言,应该而且必须以法律作为行事的准则,这既是法治的内在需求,也是建设文明政治主体的基本依据。第二,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社会依法管理与民众参与治理的有机统一。三、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的五大要素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把社会生活的一切层面都纳入到依法规范的轨道上来,用法律意志的客观性、确定性,取代权力意志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总之,正如温家宝总理曾指出的那样: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如何具体落实,则体现在法治的过程中和参与法治的每个主体身上。这种流动、变化的社会关系就构成了法治的实现过程,也是法治必须面对的实践。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2]。[2]参见《史记·商君列传》。
法治的精髓除了以保障私权为宗旨之外,还在于对公权力的规范和控制。另一方面,公共服务能够满足社会最大多数人的需要,达到保障人权、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统一。
{1}他按照正当性依据,将支配或统治类型划分为三种:魅力型或称卡里斯玛型统治(Charismat-ic)、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传统的观念将普通民众视为管理的对象,历史上的许多统治者都以牧人自居,他们把民比喻为羊,把社会管理比喻为牧羊。在主体—行为—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不同的主体,通过行为又使关系发生流动、变化。社会管理不仅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还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马克斯·韦伯根据统治的正当性的不同基础,划分了秩序的类型、统治的类型以及一定意义上的法律的类型。面对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管理难题,如何寻求一种适合我国自身发展特质的社会管理模式,或者说,如何构建并细化法治社会管理模式,已经成为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
首先,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在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都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框架。第五,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社会维稳和公民维权的有机统一。
可以说,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方式,已逐步深入人心。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和利益诉求多元化已是不争的事实。
另一方面,通过规定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基本义务,以塑造一种社会共同体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实现国家、社会、政府、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与社会管理的和谐有序。虽然法治并非社会管理的唯一模式,但经过历史的选择,结合世界各国的实践,通过法治的社会管理,能确保公民权利、公共利益,促进良善、和谐的社会管理状态的实现。
同时,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要求完善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之所以是当前中国社会管理的最优模式,主要在于,这种模式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第一,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权力与权利的有机统一。而法治型善治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兼容了社会主义理念和法治理念,意味着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管理理念的根本性变革。既能维稳也能维权,通过法治来解决各种矛盾,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公共产品的提供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力,搞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更加注重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机制的整合、要素的集成、方法的改进,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法制化。
[3]参见2010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其次,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意味着民众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而非社会管理的对象。
同时,这也表明,法治秩序不仅有赖于合乎法治理念的制度建构,还必须有赖于有效的社会管理。【参考文献】 {1}李强马克斯#183;韦伯法律社会学中的‘正当性问题[J].法学论坛,2010,(3). {2}[德]马克斯#183;韦伯.支配社会学[M].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7-20. {3}[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6 {4}[俄]列宁列宁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50. 进入 付子堂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管理模式创新 法治秩序 现代社会管理 。
虽然现代社会管理呈网络状态,具有多个层次和多个方面,全球化的大潮又方兴未艾,但国家政府仍然是最具权威性的管理主体。社会的本义乃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人既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也是客体。除此之外,法治还是一个包含了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守法这样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其次,建构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不仅要关注社会矛盾的化解,还要关注社会建设和一般社会管理本身。
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要重视网络舆论。从法治发展的视角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法治国家建设也经历了从学术争论到宪法定位、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从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辟。
{4}只有通过宪法确立民主法治,才能彰显人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法治并非十全十美,也有其固有的缺陷。
一方面,通过法治对权力进行界定、规范、约束和控制,从而切实有效地保护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权力本身的保障。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实现社会管理的最佳途径,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